日前,由上海市科委、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共同起草发布的《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业的实施意见》针对“如何让上海市成为全国科技创业的龙头”这个共同疑问的一帖“猛药”,显示了有关部门对于扶持科技创业、建设科技创业体系的决心。创业市场上“出挑”的上海企业偏少,不仅跟企业临上市前一系列准备工作不足有关,更深层次的原因,还在于创业源头的缺乏。这其中固然有“崇尚白领”的心态,但更主要的是上海创业成本太高。正是偏高的创业门槛,导致一些原本颇有前景的创业项目“胎死腹中”,要在创业板中寻找大量优质海派企业,自然无从谈起。针对上述问题,此次《实施意见》创新性地提出支持“-1岁到0岁”创业的“创业苗圃”计划。只要有好的科技项目和商业计划书,一旦通过专家评审,创业者就能在不成立公司的情况下,享受“创业苗圃”的各项软硬件服务。进行“准公司化”运作的同时,不用花精力去做企业财务报表、年检等事务性工作,既减少了运行成本,又节省了创业者宝贵的时间和精力。对于“0到3岁”的科技创业企业,《实施意见》规定,在已有的各类中小企业创新计划资助的基础上,要让创业企业更多地享受研发公共服务平台、创新驿站等公共服务,帮助企业度过关键的初创期,降低创业成本。此外,针对“3岁+”,即已从孵化器毕业的企业,《实施意见》也提出了“加速器”概念,使得已毕业企业在不挤占孵化器资源的前提下,还能享受到对应的商业贷款、风险投资、上市培育等服务,走好通往资本市场之路。从“-1岁”到“3岁+”,《实施意见》的扶持范围实现了最大化,为成熟的科技企业冒尖打下坚实基础。 对科技创业企业分段支持方式的有效实施,同样离不开创业孵化器自身功能的“升级换代”。目前全市共有40多个科技企业孵化器,有综合性的,也有集成电路、化工等专业孵化的,还有面向大学毕业生的大学科技园形式。但客观来说,仍有部分孵化器将自身功能定位为“借房子+介绍政策”,没有主动服务的积极性。针对这一问题,《实施意见》的态度是,鼓励多建、加强考核。一方面,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建设孵化器,闲置的工业厂房、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可改建为科技创业孵化器,各区县政府可对孵化器建设方给予一定补贴;另一方面,对于孵化器的“孵化业绩”也要进行考核。值得注意的是,考核内容不是简单的统计毕业企业数量、企业销售额等单纯的数字,而是更多关注在孵企业的成长性,例如知识产权情况、研发人员构成情况等。对于专业孵化器要求可能更高,有没有为在孵企业提供产业链相关服务、是否促进了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等非量化指标都将纳入考核范围。一旦通过考核,政府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,给孵化器一定补贴,“犒劳”其在服务企业中的资金和人力付出。据悉,今年上海市计划进一步扩大创业孵化器的数量规模,预计将发展到50家;创业苗圃方面,将在去年9家试点的基础上发展到12―15家;加速器也将试点2~3家,积累为“3岁+”企业服务的经验。
上海出台首个针对科技创业体系的政策文件
发布时间:2010-06-04
编辑: 中国创新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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