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民银行、商务部、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、外汇局2009年联合发布《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要求提升银行业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水平,多渠道拓展服务外包企业直接融资途径。《意见》要求,全方位提升银行业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水平,积极发展符合服务外包产业需求特点的信贷创新产品,同时还要充分重视对服务外包企业现金流和资金流程的监控。开发应收账款质押贷款、订单贷款等基于产业链的融资创新产品。研究推动包括专有知识技术、许可专利及版权在内的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。《意见》还要求,积极通过各类债权融资产品和手段支持服务外包企业。同时,为鼓励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,《意见》还明确简化服务外包企业外汇收支审核手续。要客观来看待服务外包企业贷款,目前国内服务外包企业规模都比较小,贷款风险较大,但是其市场灵活性较强,企业盈利水平也比较高,关键要看银行如何把握风险。同时,金融产品创新仍需要较长时间去完善,比如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,银行如何进行估值,尚没有明确的标准,创新产品还有较大的开发空间。
六部门联合发文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
发布时间:2010-01-08
编辑: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
政策法规及解读